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覽富財經網訊:11月21日,中國證監會公布最新一期《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其中今年9月29日,向港交所主板遞交上市申請書的陜西麥科奧特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監會要求其需補充說明六項事項且需律師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具體事項為:
第一、請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補充說明你公司控股股東及主要股東上層投資人西安眾瑞澤康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Nexarcana Limited、Southchina Yitai Vcc、GLP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Elbrus Investments Pte. Ltd.的穿透情況,以及主要股東越焯有限上層股東的中國籍自然人情況,是否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持股的主體。
第二、請補充說明:(1)你公司歷次增資及股權轉讓價格、定價依據及公允性,是否實繳出資,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資義務、抽逃出資、出資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請就你公司設立及歷次股權變動是否合法合規進行核查,并出具結論性意見。
第三、請補充說明:(1)你公司子公司臺州醫藥辦理土地交付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手續的進展情況;(2)你公司公司章程修訂的登記備案手續辦理進展。
第四、請補充說明你公司及下屬公司業務及經營范圍包含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藥物臨床試驗服務、細胞技術研發和應用、檢驗檢測服務的具體情況,是否實際開展相關業務及具體運營情況,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資質許可,是否涉及人體干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開發和應用,是否涉及限制或禁止外商投資領域,以及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續符合外商投資準入要求。
第五、請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類第2號》股權結構與控制架構核查要求核查:(1)你公司是否存在股權代持,包括歷史沿革及現有股東間接持有發行人的股份中是否存在股權代持情形,不限于直接持股股東;(2)發行人顧問邵文姬配偶的基本信息及顧問合同期限;(3)你公司員工持股計劃包括少量外部人員,請補充說明相關人員的入股價格、作價依據、價格公允性、資金來源,如入股價格與員工相同或相近,應當說明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并出具明確的結論性意見。
第六、請補充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據公開資料顯示:陜西麥科奧特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月在西安成立,公司是一家專注于新藥研發的創新型醫藥科技企業,致力于成為雙功能和多功能特異性多肽藥物研發的領軍性前沿企業,聚焦于心腦血管、代謝性疾病、炎癥疼痛相關疾病新藥的研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