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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2月2日電 (記者 劉亮)記者2日獲悉,截至今年10月底,中國市場監管部門累計為4416萬戶經營主體修復信用。隨著中國健全完善信用修復制度機制,經營主體發展活力將進一步激發。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當天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近日出臺的《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情況。《辦法》旨在為經營主體重塑信用提供規范統一、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復服務。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信用監管司副司長荊瓊華在會上指出,《辦法》進一步擴大信用修復范圍。例如,《辦法》將抽查檢查結果負面信息納入修復范圍。同時,也將破產重整企業納入信用修復范圍。過去,企業破產重整前,往往因存在各種不良信用記錄,難以順利開展破產重整。《辦法》對此提出相應措施,為破產重整企業恢復信用、重新開展正常經營提供有力支撐。
《辦法》還進一步提升信用修復精細化管理水平,將違法失信信息劃分為“輕微、一般、嚴重”三類,按照過罰相當原則,分別設置不同的公示期限和修復條件。原則上,輕微違法失信的可不予公示或公示滿3個月后即停止公示。
為提升信用修復效率,《辦法》縮短公示期和辦理時限,將一般行政處罰信息最短公示期由六個月縮短為三個月,進一步為經營主體松綁。同時,將行政處罰信息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用修復的辦理時限由十五個工作日縮短為七個工作日。
據悉,今年3月,市場監管信用修復全國統一平臺已上線,實現“統一入口、異地修復”,方便經營主體查詢獲取名下的違法失信信息、開展信用修復申請。市場監管部門未來將優化升級該平臺,加快制定信用修復相關國家標準,提升信用修復準確性、規范性。(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