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胡雯潔、通訊員施雙喜、李偉)3月28日,從省應急管理廳獲悉,經報湖北省政府同意,省安委會決定對S203省道沙村大橋橋梁病害交通安全隱患等10處重大安全隱患進行掛牌督辦。湖北省安委會強調,對整改督辦責任不落實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湖北省安委會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扎實開展掛牌重大隱患整改治理工作。同時,要結合實際,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掛牌一批本地區、本行業領域重大安全隱患;要狠抓隱患整改督辦,按照“一隱患一專班、一隱患一方案”和“五落實”(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要求,細化整改方案,狠抓整改落實。在隱患整改期間,各督辦單位要加強隱患整改全程跟蹤督辦,直至隱患整改按期銷號。
此外,湖北省安委辦將定期調度各地各部門(單位)隱患整改進展情況,適時開展重大隱患整改情況專項督查,定期進行情況通報。隱患整改工作完成后,由督辦單位組織專家實地核查驗收。經驗收合格的,報湖北省安委會辦公室申請復查銷號。各地、各有關部門(專委會)掛牌督辦重大隱患報送情況及整改治理情況將納入2022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重要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