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黃磊、通訊員張可、熊鵬)3月28日,為紀念第三十個“世界水日”、第三十五個“中國水周”,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武漢市河湖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簽署《關于建立河湖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協作機制的備忘錄》。根據備忘錄,雙方將圍繞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開展密切合作,建立健全聯席會議、信息共享、辦案協作、重要案件合作、河湖生態損害賠償銜接、聯合普法宣傳等六項工作機制,嚴厲打擊破壞河湖生態環境和資源違法行為,維護河湖生命健康。
2021年6月,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就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并通過訴前磋商督促拆除湖泊周邊存在八年的歷史違建,取得良好社會反響。2021年11月,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湖北省河湖長制辦公室聯合印發文件,在全省推廣“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武漢市、區兩級河湖長制辦公室迅速響應,主動與檢察機關對接,積極推進“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落地見效。
目前,武漢市本級和江漢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東西湖區、蔡甸區、黃陂區、武漢經開區(漢南區)、東湖風景區等9個區的檢察機關和河湖長制辦公室已聯合發文,建立協作機制,并在河湖“清四亂”、打擊非法采砂、推進水環境重難點問題整改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