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股IPO正出現深刻的變化。比如與去年相比,今年以來撤回IPO申請材料的企業大幅增加。據統計,僅在4月份,就有16家企業撤回 IPO 申請,實屬罕見。今年1-4月份,則共有92家企業終止IPO(撤回且不含審核不通過的企業),而2020年全年也只有 70 多家企業撤回 IPO 申請,2021年1-4月撤單案例為2020年全年的1.31倍。
另一個顯著變化即為IPO核查從嚴。今年2月5日,證監會發布《監管規則適用指引——關于申請首發上市企業股東信息披露》,要求發行人承諾并披露是否存在“法律法規規定禁止持股的主體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的情形,并要求中介機構針對股權架構為兩層以上、無實際經營業務、入股交易價格異常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業股東層層穿透至最終持有人及對其股東資格進行核查說明。此后,上交所、深交所也隨之發布關于首發企業股東信息披露監管通知,進一步將股東資格核查說明范圍擴大至所有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的主體。這實際上也意味著,IPO盡職核查將更加嚴格。個人以為,擬上市企業股權穿透將有利于防范利益輸送現象的發生。
要求擬上市企業股權穿透,無形中會催生出多方面的問題。
其一,企業掛牌周期拉長。這對于已過會但還沒有掛牌的準上市公司影響最大。為了將企業股東資格核查清楚,毫無疑問需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對某些過會企業而言,如果沒有核查清楚,又無法拿到IPO批文。為了滿足監管要求,無論花多長時間,企業也必要完成核查任務。
其二,中介機構的工作量大幅增加。股東資格核查說起來簡單,但做起來難度并不小。比如現實案例中,會出現當年的入股主體已經破產的情形,或者入股的個人已經無法聯系到的情況。而且,某些準上市企業的股東,由于出現層層嵌套的情形,對于這樣的股東,要穿透又談何容易。
其三,擬上市企業股東資格穿透核查,將會影響到私募、風投基金投資的積極性。像私募、風投基金的投資行為,毫無疑問是為了利益。企業上市無形中又為其退出提供了通道。不過,股東資格核查會延長其退出的時間。而且,個中又往往會充滿變數。一旦有某股東核查出問題,企業上市就可能功虧一簣。此外,穿透式核查,也會讓隱藏在某些私募背后的主體曝光,而這又是其不愿意看到的。
盡管如此,對于擬上市企業股東資格進行穿透式核查,顯然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一家企業上市,背后往往是巨大的利益??陀^上,這既是符合條件企業欲上市的一大原因,也是那些不符合條件,卻欲通過財務造假的方式躋身于資本市場的原因。因此,為了分食企業上市的一杯羹,企業上市過程中的利益輸送現象亦應運而生。其中一大特點即為通過各種方式入股,比如突擊入股,比如監管人員及家屬入股,比如公職人員入股等,不一而足。像這類入股行為,既有違市場公平原則,也容易引發羊群效應。而通過股東資格穿透式核查,能夠防范IPO過程中的利益輸送現象,并在市場上產生震懾效果。
不僅如此,IPO企業股東資格穿透式核查,也有利于緩解IPO堰塞湖現象。隨著科創板與創業板注冊制開啟試點,兩大板塊實行更加包容的上市制度,導致兩板塊排隊企業居高不下。另一方面,近幾年IPO過會率的提升,無形又更加激起企業的上市熱情。在此情形下,即使今年撤回IPO申請材料的企業數量大增,但排隊企業數量也呈現“井噴”之勢。比如目前排隊上市企業已接近2000家了。通過穿透式核查股東資格,能讓某些排隊企業知難而退,也能讓某些欲遞交IPO申請材料的企業打“退堂鼓”,這對于緩解IPO堰塞湖顯然是大有裨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