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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審議通過了《董事會授權管理制度》及配套的《董事會授權決策方案》,旨在規范公司治理,提升決策效率。核心決策在于,董事會將部分職權授予總經理行使,并明確了具體的授權范圍與行權要求。
根據授權方案,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下,可獨立決策多項日常經營及一定額度內的重大事項。關鍵授權內容包括:決定與日常經營活動相關的采購、銷售、借款及合同事宜;審批單筆金額在3億元及以下的資產購買、固定資產投資及對外投資項目;審批金額在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3.5%及以下的研發項目投資;審批金額在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及以下的資產出售、委托理財、對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等事項。此外,方案還明確了關聯交易、內部交易以及特定額度內對外捐贈的決策權限。
制度規定了嚴格的行權程序,要求授權事項一般需通過總經理辦公會集體決策,并需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況。同時,方案建立了授權動態調整機制,當出現決策質量下降、發生重大越權或經營風險等情況時,董事會將及時研判并調整或收回授權。該制度的實施,厘清了董事會與經理層的權責邊界,有助于在強化董事會監督職能的同時,激發經營管理活力,對公司未來高效運營與風險防控將產生積極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