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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一創投行)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一創投行在擔任鴻達興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可轉債項目保薦機構期間,于持續督導階段涉嫌未勤勉盡責,具體包括未充分核查募集資金投入及歸還情況、未按規定發表核查意見導致相關文件存在虛假記載,以及未按規定履行督促及報告義務。江蘇證監局擬決定:責令一創投行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約424.53萬元,并處以約1273.58萬元罰款,合計罰沒金額超過1698萬元;同時對兩名保薦代表人宋垚、范本源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一創投行及相關責任人享有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的權利。第一創業證券表示,已督促子公司深刻反思整改,強化執業質量管控。公司稱,該事項未導致其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目前經營正常,預計不會對整體經營、財務及償債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