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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三九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開董事會,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此次修訂旨在進一步規范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加強與投資者之間的有效溝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核心內容包括:明確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基本原則為合規性、平等性、主動性和誠實守信;規定董事會秘書為負責人,證券事務部為日常職能部門;詳細列舉了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八項主要職責,涵蓋制度建設、活動組織、訴求處理、渠道維護、股東權利保障等方面;嚴格禁止在投資者關系活動中透露未公開重大信息、發布誤導性內容、進行價格預測或承諾等九類行為;要求通過官方網站、互動平臺、電話、業績說明會、路演等多種渠道與投資者溝通,并需建立完備的檔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制度特別強調,在年度報告披露后應及時召開業績說明會,董事長、財務負責人等關鍵人員原則上應出席。同時,公司需積極利用交易所互動平臺,但回復不得替代法定信息披露義務,且需保證公平性,不得選擇性回復。此次制度修訂體現了華潤三九對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重視,致力于構建更加透明、規范、高效的溝通機制,以促進公司的長期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