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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規范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及買賣公司股份的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專項管理制度。該制度明確了適用對象為公司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并規定其所持股份包括登記在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賬戶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從事融資融券交易的還包括其信用賬戶內的股份。
制度規定了多項禁止交易期間,包括定期報告、業績預告公告前特定時段,以及重大事件發生或進入決策程序至依法披露之日等。同時,明確了股票上市交易起一年內、離職后半年內等情形下不得轉讓股份。在股份轉讓比例上,要求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并詳細說明了計算基數、新增股份處理及因權益分派導致持股增加的處理方式。
制度要求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買賣公司股份前需書面通知董事會秘書,由董事會秘書核查信息披露等情況。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管理相關人員身份及持股數據,并統一辦理個人信息申報。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需及時申報個人信息,其所持有限售條件股份滿足條件后可申請解除限售。當計劃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減持股份時,需提前披露減持計劃,并在實施完畢后或區間屆滿后及時報告并公告。所持股份發生變動,需在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進行公告。此外,制度還明確了短線交易收益歸公司所有、禁止進行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的融資融券交易等規定,并規定了違反制度的責任處罰措施。
該制度的實施旨在加強對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持股及變動的管理,確保相關操作合法合規,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