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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吉林新聞11月27日電 (雷霽霏)近日,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收到一份刑事再審申請書,經法官審查后釋法明理,成功使當事人服判息訴。
據悉,原案被告人高某某因犯盜竊罪被經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其父高某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書,請求法院能夠改判并減輕處罰。
收到再審申請后,承辦法官隨即著手審查,發現案件原判決并無不當,于是將高某約至法院進行詢問。詢問過程中,高某向承辦法官講述了被告人自小輟學,父母疏于管教的成長經歷,高某自知被告人落得如此境地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親情驅使他嘗試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
法官向高某耐心地釋法明理,告知其原審判決不管是從程序上、實體上還是法律適用上都沒有錯誤。經過法官的一番勸慰,高某的心結逐漸打開。最終,高某收回了再審申請,表示服判息訴。
該案中,法官做到讓“案結”的同時,也打開了一名父親的“心結”,通過釋法明理與情感疏導,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這既是司法智慧的體現,也是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的生動實踐。(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