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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3月10日丨力星股份(300421)(300421.SZ)公布,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同意江蘇力星通用鋼球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502號),同意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批復自同意注冊之日(2022年3月11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公司取得批復文件后,會同中介機構積極推進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各項工作,但由于資本市場環境和融資時機等多方面因素變化,公司未能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完成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宜,中國證監會關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批復到期自動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