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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財經APP訊,中裝建設(002822)(002822.SZ)發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深圳證監局”)下發的《深圳證監局關于對深圳市中裝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2〕199號與《深圳證監局關于對莊重、莊展諾、曾凡偉、于桂添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具體情況如下:
1、未按規定審議和披露關聯交易。公司未按規定對2018年至2019年期間與中山北大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關聯交易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四十八條的規定。2、未按規定披露業績預告。公司2021年年報顯示,2021年度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同比下降58.83%。公司未能根據行業情況和歷史回款情況審慎預計減值損失及其對2021年凈利潤變動幅度的影響,導致未按規定披露2021年業績預告,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十七條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相關人員莊重、莊展諾、曾凡偉、于桂添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